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购买我行发行的“乾元一号”2010年第1期股权投资类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优先级SH042010004007Y01;次级SH042010005007Y01,以下统称为“本产品”),本产品于2010年6月18日成立,按照产品说明书有关约定,根据本产品受托人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我行出具的受托人季度管理报告,现将本产品投资的环保股权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投资运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 运营情况
(一)资本金出资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注册资本为18亿元,认缴出资已全部缴足。2014年,公司进行了二轮减资,合计减资金额为5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已减至13亿元。
(二)投资策略执行
2014年,由于公司的投资工作已完成,管理团队工作的重心由投资转为加强投后管理和落实项目退出。在项目退出策略上,公司积极寻求包括直接IPO、境内外并购、借壳上市和股权转让在内的多种退出方式。
(三)项目投资
截至 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主要资产是股权类投资组合,投资组合中包括以下9个项目,公司聘请独立估值机构为已投项目提供估值服务。
项目1:被投资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光伏发电部件制造商,公司在对其首轮投资的2,043万元的基础上,联合其他机构共同斥资4.276亿元对其进行第二轮投资,其中公司出资0.8亿元。被投资公司2013年开始与业内国有知名企业合作,产能利用率逐渐上升,受产品价格不高和折旧等因素的情况,2014年仍处于亏损状态,项目团队正积极为该公司寻找战略合作伙伴,通过推动产业链并购重组实现退出。
项目2:被投资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水务企业,致力于水环境污染治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主要从事城市水务项目投融资、设计咨询、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联合境内外3家机构联合注资1.1亿美元,其中,公司投资金额为500万美元。目前,被投资公司已与上市公司签署并购协议,正在分步办理交割手续,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实现部分退出,退出资金已通过减资方式分配给股东并最终兑付本产品优先级投资人,其余部分将按计划逐步退出。
项目3:被投资公司是上海地区一家节能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产能在行业中排名前列。公司联合3家机构共同注资4.2亿元,其中,公司投资1.2亿元,目前被投资公司已成功登陆国内A股主板市场。被投资公司目前已停牌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预计该项目将于2015年上半年通过减持股票退出。
项目4:被投资公司主业为森林资源经营,包括原木及毛竹采伐、基础板材加工与贸易、森林食品(竹笋)经营贸易等业务,控股公司位于香港。公司以可转债方式投资1亿元。截至12月31日,退出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项目5:被投资公司主业为有色金属采选,属于国资控股企业。公司联合其他2家机构共同对其投资7.999亿元,其中,公司投资2.999亿元。被投资公司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正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被投资公司实现净利润6.96亿元,被投资公司已启动境内上市程序。
项目6:被投资公司为国内领先的金融机构,属于国资控股金融企业,公司以低于账面净资产的价格投资2.994亿元。被投资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8.85亿元。目前,被投资公司已在高管层成立IPO协调小组,积极筹备境内外上市。
项目7:被投资公司为国内领先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规模位于行业前五,本次融资,公司联合国际和国内4家机构共同投资2亿美元,其中,公司投资1630万美元。被投资公司已在境外上市,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止12月31日,该项目已退出50%,退出资金已通过减资方式分配给股东并最终兑付本产品优先级投资人。
项目8:被投资公司为全国领先的钢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公司对其投资2.5亿元。被投资公司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且产品兼顾环保性和经济性,在市场上拥有较强的竞争力。被投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被投资公司实现净利润0.73亿元。
项目9:被投资公司为省属国资控股的企业,主业为旅游景区的开发运营和商业房地产开发运营,拥有优质的资产和丰富的政策资源。公司联合其他机构投资人分步对其投资6亿元,其中,公司投资0.8亿元。被投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2014年前三季度,被投资公司实现净利润0.29亿元。
(四)固定收益组合
公司固定收益组合可投资方向分为银行理财、固定收益证券等,预计公司2014年固定收益投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5%左右,目前已全部通过减资方式分配给股东并最终兑付本产品优先级投资人。
二、 财务表现
公司对已投资项目首先采用成本计价,在会计期末,对投资时间超过半年的,公司对项目进行估值,估值调整计入资本公积。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归属于各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70,142,582.33元,其中,归属于本产品的所有者权益为761,251,218.74元。
三、 减资分配
从2014年开始,公司将陆续有项目退出,根据《章程》的约定,公司回收资金将不再进行投资,直接向股东分配。2014年,公司已完成两轮减资,减资金额分别为3亿元和2亿元,减资资金已向股东进行分配,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我行已于2014年9月10日及2014年12月3日,分两次向优先级投资人提前兑付了部分本金。未来,若公司继续向股东分配减资资金,我行在收到减资资金后,将按照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方式兑付本产品投资者。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产品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正常,特此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