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我行个人黄金业务2011年清明节期间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1.个人实物黄金业务安排
清明节期间,个人实物黄金业务于2011年4月1日(星期五)15:30停止交易,于2011年4月6日(星期三)9:00恢复报价,随后交易安排照常。
2.个人账户黄金业务安排
清明节期间,2011年4月2日(星期六)凌晨4:00停止办理除撤单交易以外的其他个人账户黄金交易,2011年4月4日(星期一)7:00恢复个人账户黄金交易,随后交易安排照常。
中国建设银行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