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还未登录,登录之后更精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3〕14号
被处罚当事人
苏兴文(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资金结算业务部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五)项及相关审慎经营性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