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聚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建行 >> 动态聚焦

建设银行出台奖励办法最高奖励20万元

发布时间:2006-07-04
                 鼓励员工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制定《工作人员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奖励办法》,建立健全预防和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奖励制度。该办法的出台并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全行的风险防范水平,建立规范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全行经营管理能力,确保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建设银行制定这一办法,在国内金融同业中属于首创。这是建设银行按照中央和银监会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建设银行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关于违规行为积分管理的暂行办法》,对建设银行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有必要对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保护银行资产、维护信用安全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以形成奖罚分明、激励和约束的有效机制。
  本办法规定,根据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数额、避免或消除信用损害的程度、个人付出的努力和个人利益牺牲的大小及识破堵截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难易程度等因素,对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事迹突出的,经报总行奖励评审委员会批准,可给予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奖励。
  这个奖励办法对奖励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将奖励适用条件确定为:(1)识破、堵截伪造、变造金融单证、票据、保函以及其他金融诈骗案件,避免或挽回资金、信用损失的;(2)抵抗、制止抢劫、盗窃我行资产的犯罪行为,有效避免或挽回损失的;(3)检举他人实施的严重违规行为,以及其它严重损害建设银行利益,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被授意、指使、强令、胁迫实施违规行为的员工,通过抵制、报告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的;(5)主动提供重要线索,对案件查办工作起到关键作用的;(6)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特定岗位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为揭露、纠正、制止、查处他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避免、挽回资金信用损失,作出较大的个人利益牺牲或事迹突出的。
  奖励办法的指导原则强调了在奖励方式上,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同时,对奖励程序也进行了规范。奖励程序的规定突出效率,兼顾公平。这一办法规定在总行和各一级分行设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行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奖励评审委员会,按照权限分工对奖励事项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