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将于7月1日推出储蓄国债代销试点业务
发布时间:2006-06-28
中国建设银行是储蓄国债业务第一批试点银行,根据财政部国债发行工作的统一安排,建设银行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推出储蓄国债(电子式)代销试点业务,并代销2006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年利率为3.14%,全国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期国债的发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06年7月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与其它投资品种相比,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以下优点:
1.国家信用,安全性强。
由于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到期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其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
2.变现灵活,流动性好。
储蓄国债(电子式)虽不能上市流通,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购买银行网点办理提前兑取;变动期限品种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投资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终止投资申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还可以用储蓄国债(电子式)作为质押品,办理质押贷款。
3.利息免税,收益稳定。
储蓄国债(电子式)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在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前的整个存续期内,面值稳定并随着时间增加而自然获取利息,没有价格涨跌波动风险。
4.购买方便,轻松快捷。
投资者可以在建设银行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并在购买地区所属分行辖内各联网网点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通买通兑等业务。依托建行高效安全的证券业务系统,购买方便,轻松快捷。
储蓄国债(电子式)因有规模限制,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因此,请投资者欲购从速。同时,投资者可从6月26日起在建设银行各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目前针对储蓄国债代销试点业务,建设银行已在系统支持、员工培训、营销宣传、客户服务等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届时投资者可在全国除西藏外近14000个建设银行网点购买本期国债。详情可垂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期限3年,年利率为3.14%,全国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本期国债的发行期为2006年7月1日至15日(节假日正常发行),2006年7月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7月1日支付利息,2009年7月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与其它投资品种相比,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以下优点:
1.国家信用,安全性强。
由于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是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到期由财政部负责还本付息,其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
2.变现灵活,流动性好。
储蓄国债(电子式)虽不能上市流通,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购买银行网点办理提前兑取;变动期限品种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投资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终止投资申请;当需要小额贷款时,还可以用储蓄国债(电子式)作为质押品,办理质押贷款。
3.利息免税,收益稳定。
储蓄国债(电子式)利率固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在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前的整个存续期内,面值稳定并随着时间增加而自然获取利息,没有价格涨跌波动风险。
4.购买方便,轻松快捷。
投资者可以在建设银行遍布全国的营业网点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并在购买地区所属分行辖内各联网网点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通买通兑等业务。依托建行高效安全的证券业务系统,购买方便,轻松快捷。
储蓄国债(电子式)因有规模限制,实行“先到先得”的原则,因此,请投资者欲购从速。同时,投资者可从6月26日起在建设银行各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目前针对储蓄国债代销试点业务,建设银行已在系统支持、员工培训、营销宣传、客户服务等方面做好了充分准备,届时投资者可在全国除西藏外近14000个建设银行网点购买本期国债。详情可垂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