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监事会积极探索监督新路
发布时间:2006-06-21
促进公司治理结构良好运作 确保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建近两年来,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我国特大型金融机构监事会履职尽职的新路子,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良好运作、确保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具有建设性的监督制衡作用。
据介绍,建行本届监事会现有7名监事,包括4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他们分别具有金融监督、商业银行、公司财务、审计和法律等方面的工作经历、管理经验或专业背景,有着丰富的职业技能。作为在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率先实行股份制改革和首家公开上市的银行,建行加快了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改革的步伐,合理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制衡关系。而建行监事会作为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监督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在没有太多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一边实践一边摸索,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对自身职责定位的认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解决了“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
为了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建行监事会把规范内部运作、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带动全盘工作的一个突破口,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监事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拟定了相关的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对监督信息资料的记录、归档和分析工作逐步进行了规范,初步形成可以满足现阶段基本需要的制度框架。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行监事会成立了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组建后分别讨论拟定了工作计划, 确定了阶段性的工作重点,有步骤地指导开展监督工作。随着专门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针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工作力度有所增强,监督的专业化程度和监督质量均有所提高。
为了把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建行监事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一些关键领域实际工作情况的监督上面,全面展开尽职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等主要监督工作。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经营管理层的工作会议,调阅文件、签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的决策过程、决策执行、经营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工作表现等进行了持续监督,建立了个人尽职监督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测评。
在财务监督方面,建行监事会组织了针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和拨备的监督检查,就公司财务审计的主要结果、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性以及国内外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等问题,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工作会谈,保持了经常性的工作接触。
在内控监督方面,建行监事会主要针对一些关键环节和部位开展工作。股改之后,建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实施了垂直管理,而监事会则对内部审计部门负有指导职能。为此,建行监事会加强与董事会及审计、风险管理等相关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动态了解全行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跟踪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相关工作,就业务活动遵循既定风险控制制度的情况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和调研。他们持续关注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就相关事项与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
在履职监督方面,建行监事会积极探索新的模式。近两年来,建行监事会坚持对建行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建行所有高级管理层人员、甚至包括监事会各位监事进行当面约谈。为了全面了解、准确评估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职情况,部分总行部门和分行的负责人也被列入约谈之列。在建行的独立董事中,有一些来自境外的资深专家。他们没有想到,建行的监事会成员和他们当面约谈,对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实施监督。建行监事会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给几位独立董事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多次在不同场合对监事会工作表示积极肯定。
在监督方法方面,建行监事会进行了有益尝试。如根据监督事项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列席会议、调阅文件、检查与调研、监督测评、访谈座谈等方式开展监督;尝试把对银行的财务活动、内部控制的监督与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的监督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估;组合利用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抽查手段开展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的引入和综合运用,有助于扩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更加客观全面地作出监督评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建行监事会在工作中特别注意处理好与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关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充分听取他们对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他们从内部监督的角度积极配合股改上市等全行中心工作,提供了专业性的意见。同时,建行监事会在开展监督工作方面,十分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重复检查,不干预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努力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使监督工作成为保护和促进全行改革和发展的动力。
记者了解到,建行监事会始终坚持客观、独立的原则,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地向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要问题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高管层进行提示、征询、通报。董事会、高管层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改进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监事长谢渡扬认为,从宏观的角度看,股份制银行第一线的监督在管理层,第二线的监督在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是三线的监督,所以,监事会的意义并不完全在于找出一些细节的问题,而在于从个别看整体,从局部看全局,从苗头看趋势,把握住重点,防患于未然,这样开展监督工作,就能够得到各方面的理解,获得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表明,建行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效能正在逐步显现,发挥了其他监督主体不可替代的作用,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有效制衡、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开始在建设银行初步形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建近两年来,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我国特大型金融机构监事会履职尽职的新路子,在促进公司治理结构良好运作、确保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具有建设性的监督制衡作用。
据介绍,建行本届监事会现有7名监事,包括4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外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他们分别具有金融监督、商业银行、公司财务、审计和法律等方面的工作经历、管理经验或专业背景,有着丰富的职业技能。作为在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率先实行股份制改革和首家公开上市的银行,建行加快了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改革的步伐,合理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的职责定位和相互制衡关系。而建行监事会作为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监督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在没有太多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一边实践一边摸索,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深化对自身职责定位的认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解决了“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
为了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建行监事会把规范内部运作、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带动全盘工作的一个突破口,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监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监督办法》、《监事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拟定了相关的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对监督信息资料的记录、归档和分析工作逐步进行了规范,初步形成可以满足现阶段基本需要的制度框架。
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行监事会成立了两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组建后分别讨论拟定了工作计划, 确定了阶段性的工作重点,有步骤地指导开展监督工作。随着专门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针对重点领域的监督工作力度有所增强,监督的专业化程度和监督质量均有所提高。
为了把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建行监事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一些关键领域实际工作情况的监督上面,全面展开尽职监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监督等主要监督工作。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经营管理层的工作会议,调阅文件、签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的决策过程、决策执行、经营活动的组织实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工作表现等进行了持续监督,建立了个人尽职监督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测评。
在财务监督方面,建行监事会组织了针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和拨备的监督检查,就公司财务审计的主要结果、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性以及国内外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等问题,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工作会谈,保持了经常性的工作接触。
在内控监督方面,建行监事会主要针对一些关键环节和部位开展工作。股改之后,建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实施了垂直管理,而监事会则对内部审计部门负有指导职能。为此,建行监事会加强与董事会及审计、风险管理等相关委员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动态了解全行风险管理工作情况,跟踪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相关工作,就业务活动遵循既定风险控制制度的情况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和调研。他们持续关注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就相关事项与有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工作访谈。
在履职监督方面,建行监事会积极探索新的模式。近两年来,建行监事会坚持对建行董事会的全体董事、建行所有高级管理层人员、甚至包括监事会各位监事进行当面约谈。为了全面了解、准确评估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职情况,部分总行部门和分行的负责人也被列入约谈之列。在建行的独立董事中,有一些来自境外的资深专家。他们没有想到,建行的监事会成员和他们当面约谈,对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实施监督。建行监事会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给几位独立董事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多次在不同场合对监事会工作表示积极肯定。
在监督方法方面,建行监事会进行了有益尝试。如根据监督事项的不同特点,分别采用列席会议、调阅文件、检查与调研、监督测评、访谈座谈等方式开展监督;尝试把对银行的财务活动、内部控制的监督与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职的监督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估;组合利用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抽查手段开展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的引入和综合运用,有助于扩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更加客观全面地作出监督评价,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建行监事会在工作中特别注意处理好与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关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充分听取他们对内部监督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他们从内部监督的角度积极配合股改上市等全行中心工作,提供了专业性的意见。同时,建行监事会在开展监督工作方面,十分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重复检查,不干预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努力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使监督工作成为保护和促进全行改革和发展的动力。
记者了解到,建行监事会始终坚持客观、独立的原则,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地向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要问题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高管层进行提示、征询、通报。董事会、高管层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改进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中国建设银行监事会监事长谢渡扬认为,从宏观的角度看,股份制银行第一线的监督在管理层,第二线的监督在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是三线的监督,所以,监事会的意义并不完全在于找出一些细节的问题,而在于从个别看整体,从局部看全局,从苗头看趋势,把握住重点,防患于未然,这样开展监督工作,就能够得到各方面的理解,获得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效果表明,建行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效能正在逐步显现,发挥了其他监督主体不可替代的作用,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有效制衡、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开始在建设银行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