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及投资者权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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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

 

投资者(以下简称“甲方”)和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发行与管理的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的构成和效力

本协议与本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共同构成完整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销售文件”)。代理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风险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理财产品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因素,具体于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甲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销售文件。

三、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

(一)本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型、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产品具体要素和风险信息详见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销售文件。

(二)甲方已清楚知悉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由乙方负责实施。

(三)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实施投资管理行为,以专业技能管理理财产品资产,依法维护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四)乙方不对任何理财产品的本金或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五)乙方依照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进行投资,在投资管理过程中,遇市场变化导致产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浮动区间且乙方认为可能对投资者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时,乙方将及时调整至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比例范围。

(六)甲方同意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品说明书约定或产品投资管理需要选任或委托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托管机构等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同意乙方以自身名义或理财产品名义签署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承诺承担乙方履行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为实现理财产品的投资目标及/或维护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乙方有权行使与投资相关的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有权决定理财产品所投基础资产投资的管理、合同/文件条款变更、赎回、处置与披露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处理基础资产抵质押、担保/增信等事宜、有权决定基础资产及其底层资产投放的先决条件是否放弃或延后、有权决定基础资产投资的相关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降低或免除、利息的降低或免除、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基础资产的债务人提前还款或立即还款(含全部及部分)或展期及展期条件、有权决定投后监管的执行。当理财产品的资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或发生本理财产品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未按时足额付款等情形,乙方有权以自身名义代表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采取诉讼或其他权利救济措施。乙方采取上述行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和法律后果由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承担,乙方有权从追索回来的款项中优先扣除。

(八)乙方有权代表甲方参加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乙方并有权代表甲方利益,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产生的风险资产进行多种方式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委外催收、抵债资产收取与处置、破产重整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等内容)内,依据自身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做出和实施相关投资管理决定。

(十)出现市场情况变化等情况时,乙方可根据需要做出调整产品说明书约定投资计划的决定,并通过产品说明书约定的途径与方式进行披露。甲方应注意及时就所认购/申购产品的信息进行查询。乙方将本着维护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计划调整。

(十一)为配合乙方业务合作机构(以下简称“业务合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赌、反诈等监管要求,乙方可能向全部或部分业务合作机构共享/提供甲方如下个人信息:

个人客户:投资者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

乙方根据上述约定处理的甲方的个人信息包括敏感个人信息,敏感信息处理活动对甲方个人权益影响重大,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将可能对甲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对于甲方同意乙方处理的上述敏感个人信息,乙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述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

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上述约定共享/提供甲方的个人信息(包括敏感个人信息)。

四、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

(二)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五、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一)甲方通过代理销售方网点柜面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签署所购买产品对应的理财业务专用凭证、认缴认购或申购资金并经乙方登记系统确认份额后生效。甲方在代理销售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STM等电子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自甲方点击同意确认该协议并购买后生效。

(二)甲方认购理财产品失败、乙方或甲方提前终止以及理财产品到期并结清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除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甲方或乙方享有的提前终止权外,甲方有违约行为或交易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采取保全措施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特别提示:如甲方对乙方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本协议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北向通业务。如甲方对所购买的北向通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广东地区(不含深圳)86-(0)20-95533,深圳地区86-(0)755-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本协议的繁体字版本仅供参考,简体字版本与繁体字版本的约定或理解存在不一致时,以简体字版本为准。本协议的解释以及相关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并受中国内地法院管辖。

甲方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代理销售方已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我方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我方以合法自有资金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充分理解产品要素,完全知晓产品风险,愿意并能够承担风险。我方做出的投资决策出于我方自己的判定,乙方不承担责任。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理財產品投資協議書

 

投資者(以下簡稱“甲方”)和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投資乙方發行與管理的理財產品(以下簡稱“本理財產品”),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定的構成和效力

本協定與本理財產品的代理銷售協議書、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權益須知共同構成完整的理財產品銷售檔(“銷售檔”)。代理銷售協議書、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權益須知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風險提示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理財產品過往業績不代表其未來表現,不等於理財產品實際收益。投資理財產品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因素,具體于本理財產品的產品說明書和風險揭示書中揭示。甲方應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相關銷售檔。

三、理財產品的投資管理

(一)本理財產品的產品類型、投資範圍、投資比例等產品具體要素和風險資訊詳見產品說明書、風險揭示書、投資者權益須知等銷售檔。

(二)甲方已清楚知悉並同意本協定項下理財產品的投資管理由乙方負責實施。

(三)乙方按照法律法規和產品說明書的約定誠實信用、謹慎勤勉地實施投資管理行為,以專業技能管理理財產品資產,依法維護理財產品全體投資者的利益。

(四)乙方不對任何理財產品的本金或收益做出任何承諾或保證。

(五)乙方依照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投資範圍、投資資產種類、投資比例進行投資,在投資管理過程中,遇市場變化導致產品投資比例暫時超出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浮動區間且乙方認為可能對投資者收益產生重大影響時,乙方將及時調整至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比例範圍。

(六)甲方同意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產品說明書約定或產品投資管理需要選任或委託相關投資管理機構、託管機構等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同意乙方以自身名義或理財產品名義簽署合同/協定等相關檔;承諾承擔乙方履行合同/協議等相關檔產生的法律後果。

(七)為實現理財產品的投資目標及/或維護理財產品全體投資者的利益,乙方有權行使與投資相關的權利、履行相關義務,有權決定理財產品所投基礎資產投資的管理、合同/檔條款變更、贖回、處置與披露等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權處理基礎資產抵質押、擔保/增信等事宜、有權決定基礎資產及其底層資產投放的先決條件是否放棄或延後、有權決定基礎資產投資的相關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降低或免除、利息的降低或免除、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基礎資產的債務人提前還款或立即還款(含全部及部分)或展期及展期條件、有權決定投後監管的執行等。當理財產品的資產安全受到侵害時或發生本理財產品基礎資產項下義務人未按時足額付款等情形,乙方有權以自身名義代表理財產品全體投資者採取訴訟或其他權利救濟措施。乙方採取上述行動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等全部費用)和法律後果由理財產品全體投資者承擔,乙方有權從追索回來的款項中優先扣除。

(八)乙方有權代表甲方參加會議,對相關事項進行表決;乙方並有權代表甲方利益,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相關規定對理財產品投資產生的風險資產進行多種方式的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重組、債轉股、資產證券化、委外催收、抵債資產收取與處置、破產重整等。

(九)甲方同意乙方在產品說明書約定的投資計畫(包括但不限於投資範圍、投資資產種類、投資比例等內容)內,依據自身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管理機制做出和實施相關投資管理決定。

(十)出現市場情況變化等情況時,乙方可根據需要做出調整產品說明書約定投資計畫的決定,並通過產品說明書約定的途徑與方式進行披露。甲方應注意及時就所認購/申購產品的資訊進行查詢。乙方將本著維護理財產品全體投資者利益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投資計畫調整。

(十一)為配合乙方業務合作機構(以下簡稱“業務合作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履行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賭、反詐等監管要求,乙方可能向全部或部分業務合作機構共用/提供甲方如下個人資訊:

個人客戶:投資者的姓名、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檔的種類、號碼和有效期限、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單位位址

乙方根據上述約定處理的甲方的個人資訊包括敏感個人資訊,敏感資訊處理活動對甲方個人權益影響重大,一旦洩露或非法使用將可能對甲方的人身及財產安全造成危害。對於甲方同意乙方處理的上述敏感個人資訊,乙方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上述的約定開展資訊處理行為,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保護甲方的個人資訊。

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根據上述約定共用/提供甲方的個人資訊(包括敏感個人資訊)。

四、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一切爭議,應首先本著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定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法律)。

(二)在訴訟期間,本協定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五、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一)甲方通過代理銷售方網點櫃面管道購買理財產品的,本協定自甲方簽署所購買產品對應的理財業務專用憑證、認繳認購或申購資金並經乙方登記系統確認份額後生效。甲方在代理銷售方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STM等電子管道購買理財產品的,本協定自甲方點擊同意確認該協議並購買後生效。

(二)甲方認購理財產品失敗、乙方或甲方提前終止以及理財產品到期並結清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三)除按《產品說明書》約定甲方或乙方享有的提前終止權外,甲方有違約行為或交易資金被國家有權機關採取保全措施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特別提示:如甲方對乙方產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撥打建設銀行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諮詢與反映。

本協議適用於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的北向通業務。如甲方對所購買的北向通產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意見或建議,可通過撥打廣東地區(不含深圳)86-(0)20-95533,深圳地區86-(0)755-95533客戶服務與投訴熱線諮詢與反映。

本協議的繁體字版本僅供參考,簡體字版本與繁體字版本的約定或理解存在不一致時,以簡體字版本為准。本協議的解釋以及相關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內地法律並受中國內地法院管轄。

甲方承諾:我方已仔細閱讀上述所有條款,並已特別注意字體加黑的內容。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代理銷售方已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予以明確說明,我方對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我方以合法自有資金自願購買本理財產品,充分理解產品要素,完全知曉產品風險,願意並能夠承擔風險。我方做出的投資決策出於我方自己的判定,乙方不承擔責任。

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须知

尊敬的投资者:

本权益须知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代理销售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投资理财产品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本产品由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只负责您与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资金划转工作,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若收益分配或投资期满时,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划入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的合约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则不能及时将您的收益或本金划入您的账户。对此,中国建设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也不垫付任何款项。

2.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购买代销的理财产品,需持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理财卡、储蓄卡或活期存折等)作为交易账户,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购买代销的理财产品,需持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等合法账户作为交易介质。机构投资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办理,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其代理人办理时,应由代理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开户行对公柜台办理。通过其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购买代销的理财产品须遵从中国建设银行和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3.个人投资者首次在中国建设银行渠道购买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前,需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或适用的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发生变化,再次购买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时,您需要重新进行评估,请您主动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或通过适用的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客户风险评估结果按风险承受能力从弱到强分为5 级: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C4:进取型C5:激进型。请您根据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应以您在购买理财产品前的最近一次有效评估结果为准,请您参考该次评估结果来选择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如果您在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发生风险承受能力变化,导致您购买的理财产品与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对于您依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有权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建议您尽快赎回;但是,对于您依据产品说明书约定没有权利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您将无权以风险承受能力不再匹配为由进行赎回,所以,请您在投资前审慎决策。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及所适用的个人投资者具体说明如下表,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具体说明见风险揭示书。产品评级为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投资品种期限、信用等级等相关要素做出的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您参考,不具备对收益做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的法律效力。

风险标识

风险等级说明

适用群体

 

风险极低

保守型谨慎型、稳健进取型激进型

   

较低风险

谨慎型、稳健进取型激进型

   

中等风险

稳健进取型激进型

   

较高风险

进取型激进型


高风险

激进型

4.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产品说明书具体约定的方式、渠道和频率披露产品信息,请您仔细阅读。

5.参与主体:

产品管理人: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托管人/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6.联系方式: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89层-92层

中国建设银行:

网址:www.ccb.com  投诉及咨询热线:95533  手机银行地址:wap.ccb.com

7.如您对本理财产品、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以及互联网www.ccb.com进行反映,中国建设银行与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将予以受理。如涉及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的北向通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广东地区(不含深圳)86-(0)20-95533,深圳地区86-(0)755-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8.本须知的繁体字版本仅供参考,简体字版本与繁体字版本的约定或理解存在不一致时,以简体字版本为准。本须知的解释以及相关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并受中国内地法院管辖。


建信理有限任公司理財產品投

尊敬的投者:

用於中設銀行代理售建信理有限任公司行的理財產品。了保您的合法益,您在投財產品前閱讀以下容:

1.品由建信理有限任公司理,代銷機構設銀行只負責建信理有限任公司之劃轉工作,不承擔產品的投付和風險管理任。若收益分配或投滿時,建信理有限任公司未在時間內將資立在中設銀行的合約帳戶,中國建設銀行則不能及時將您的收益或本金劃入您的帳戶。此,中設銀行不承關責任,也不付任何款

2.人投者在中設銀網點購買的理財產品,需持在中設銀立的活期存款帳戶(理卡、蓄卡或活期存摺等)作交易帳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件原件。機構者在中設銀網點購買的理財產品,需持在中設銀立的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等合法帳戶交易介機構者法定代表人或負責理,需持組織機構碼證營業執照正本影本、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效身份件原件;授其代理人由代理人提供組織機構碼證營業執照正本影本、授託書、代理人有效身份件原件在開戶櫃檯辦理。其他管道(包括但不限於行、手機銀行等)購買的理財產設銀行和建信理有限任公司相關規定。者不得使用款、券等集的非自有金投財產品。

3.人投首次在中設銀行管道購買建信理有限任公司理財產前,需在中設銀網點用的子管道風險承受能力,超一年未風險承受能力估或您的風險承受能力化,再次購買建信理有限任公司理財產,您需要重新估,您主在中設銀網點或通過適用的子管道風險承受能力估。戶風險評果按風險承受能力弱到5 C1:保守型、C2慎型C3型、C4取型C5:激您根您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您的風險承受能力以您在購買財產品前的最近一次有效准,來選擇與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如果您在理財產品持有期間發風險承受能力化,致您購買的理財產品與您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對於您依據產品說明書約定有權提前贖回的理財產品,建議您儘快贖回;但是,於您依據產書約利提前回的理財產品,您將無權風險承受能力不再匹配回,所以,您在投策。 

建信理有限任公司理財產風險評級及所用的人投者具體說明如下表,理財產風險評級體說見風險揭示評級為建信理有限任公司基於投期限、信用等等相要素做出的評級結果。該評級僅供您考,不具備對收益做出任何保或承的法律效力。

風險標識

風險級說

用群

 

險極低

保守型、慎型型、取型、激

 

風險

慎型型、取型、激

 

中等風險

型、取型、激

 

風險

取型、激

 

風險

4.建信理有限任公司按照體約定的方式、管道和率披露資訊您仔細閱讀

5.參與

品管理人:建信理有限任公司

管人/銷機構設銀

6.聯繫方式:

建信理有限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福田街道福安社益田路5033平安金融中心89-92

設銀行:

址:www.ccb.com  諮詢熱線95533  機銀行地址:wap.ccb.com

7.如您本理財產品、建信理有限任公司以及中設銀行服有任何意和建,可通設銀營業網點工作人95533務電話以及互聯網www.ccb.com行反映,中設銀建信理有限任公司予以受理。如涉及港澳大灣區“跨境理通”業務的北向通品或服有任何疑或建,可通過撥廣東(不含深圳)86-(0)20-95533,深圳地86-(0)755-95533務與訴熱線諮詢與反映。

8.知的繁字版本考,簡體字版本字版本的約定或理解存在不一致時,以簡體字版本為准。本知的解以及相關爭議的解應適用中國內地法律受中國內地法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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